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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亲生前写的关于老家宅基地的与别人的协议还有用吗
协议 甲方:*** 乙方:*** (1)甲方有闲院一处,乙方已每年600元的价格租赁,租赁费每年的元月1号支付,以次类推,租赁费的价格与支付时间不得更改,如果不足一年按月计算。 (2)甲方院内的树木,乙方一次性支付700元,买断树木的所有权,树木归乙方所有,甲方对树木不得干涉。 (3)乙方在甲方院内所投资建设的地上附着物的材料归乙方所有,如果旧村改造拆迁,补偿费甲方占60%,乙方占40%的份额分配。 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方、乙方每一份 2015年的元月 1号开始支付租赁费。甲方:*** 乙方:*** 见证人*** 树款已付清 以上是协议全部内容,下方的落款上按有手印。有两个错别字(乙方已每年600元的已字,以次类推的次字,这个对协议的法律效力有关系吗)也不是我打错了,是他们手写的时候就写错了。我父亲2015年10月份去世,老家刚好要旧房改造,乙方在我们老家宅基地上养羊,所以才有了这个协议,想问一下因为我父亲去世,这个协议还有效吗?乙方不会真的有分得一杯羹的权利吧?
地区:山东-淄博 分类:民事法律-合同纠纷 提问时间:2016-05-07 10:11:47
提问者:ASK1462587107wer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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